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,積極發展"互聯網+服務業",大力發展"互聯網+生產",深入推進"互聯網+創業創新"等。平臺經濟已經成為國家優化資源配置、促進跨界融合發展、推動產業升級的重點發力方向。
從本質上看,平臺經濟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條件,促進產銷體制變革與創新,打造更有效率的服務集成平臺,將產業需求端和供給端連接在同一平臺上,讓供給和需求更加有效地匹配,實現生產的快速響應與協同,從而促進制造轉型、消費升級、服務創新、擴大就業等,由此還會推動金融服務、供應鏈服務、物流服務等相關配套領域的創新發展。
當前,全球經濟正在加速向數字經濟和智能經濟轉型,借助人工智能、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技術的飛速發展,平臺經濟的帶動作用更為明顯。全球互聯網巨頭公司紛紛發力布局平臺經濟并已經獲得豐厚回報:亞馬遜依靠面向企業和政府客戶的專業云計算服務,一度問鼎全球市值最高公司;微軟在"迷失的十年"之后,通過"云為先、移動為先"戰略轉型,構建商業軟件B2B平臺,重回全球市值巔峰。
從我國互聯網頭部企業對平臺經濟的布局情況看,騰訊以QQ平臺和微信平臺為基礎,連接起社會各要素,依托云計算、AI及數據分析,推動實現由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升級。阿里巴巴以旗下淘寶、天貓、阿里云、支付寶等平臺,構建了完整的生態鏈,其中在產業互聯網方面積極實踐的阿里云,目前在全球云數據庫市場位居第三,僅次于亞馬遜和微軟。2018年,阿里云還發布了飛龍工業互聯網平臺,圍繞工業生產的供應鏈、研發、生產、銷售、服務五大環節,幫助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。此外,百度、華為等均推出了基于自身生態的百度云、華為云等服務平臺。
盡管上述國內企業均已發力平臺經濟,但從現實運營情況看,受各自生態、相互競爭等因素影響,各大網絡巨頭往往各自為政。由于互聯網企業更容易"贏家通吃",因而在互聯網新興業態領域,相關管理制度還有待跟進完善。處于領先優勢的公司在維護自身利益最大化時,極有可能"濫用市場地位",在打壓競爭對手的同時,會給平臺消費者的利益帶來一定損害,其中之一就是強迫商戶或用戶"二選一"。
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原則。對于各個相互競爭的平臺來說,不僅需要關注自身利益,也要關注消費者利益和行業發展,這樣才有利于平臺經濟總體持續健康發展。平臺經濟的顯著特征是共享性,通過信用記錄、知識產權、隱私保護等多種資源的共享,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,降低企業運行成本,吸引多方面資源共同集聚,可以打造出更為完整的生態圈,創造出更大的價值。相反,如果各個網絡巨頭只聚焦于自身利益和各自生態圈內,就無法實現真正的融合,協同效應就也無從談起。
打造具有協同效應的平臺經濟是政策鼓勵方向。根據國務院此次頒發的指導意見,明確強調要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,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,暢通政企數據雙向流通機制,制定發布政府數據開放清單,并探索建立數據資源確權、流通、交易、應用開發規則和流程,加強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管理等。
站在當前時點看,我國互聯網行業在20年高速發展之后,正處于從"人口紅利期"轉向科技智能主導時期,過去那種社交、資訊、娛樂、購物等簡單的生活消費需求,將讓位于以人工智能、云計算等主導的精準消費需求識別和滿足。對于各個網絡巨頭來說,只有樹立共享思維,聚焦各自優勢,共同把握新機遇,才能讓平臺經濟的效力最大化。(張梅芳)